2015四川眉山市市直属中小学教师招聘1人公告(5)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市级人社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案件的查处由市纪委(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8529
眉山市教育体育局:(028)38195352
监督电话:
中共眉山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8168560
眉山市教育体育局:(028)3819532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38197202、(028)83336031
十、本公告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上公告。
2.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市级人社部门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考试特别是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市级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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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眉山市第一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xls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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