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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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结合青山区的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50人,依岗位及专业分别划线进行招聘,如报考人数不足,按照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4:1的比例确定招聘人员数量。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1.环境监察协管员24名。其中,法律专业人员2名,理工类专业人员22名。
2.劳动保障协管员26名。其中,法律专业人员3名,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专业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包头市常住户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需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处分,或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聘的;
3.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其他不适应聘用条件的情形。
三、招聘人员管理
(一)使用方向
环境监察协管员主要在包头市环境保护局青山分局从事环境监察执法辅助和在线监控等工作;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在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事社会保险业务和劳动监察执法的辅助工作。
(二)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与青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录用者,每人每月工资2100元,同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青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青山区劳动路大连新型长熙园6号市民大厅D座)
联系人:刘静,联系电话:3616077。
3.注意事项:报名必须由本人现场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下载填写《青山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免冠红底二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由青山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一次性综合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材料。试题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内容,满分为100分。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评分小组,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的方式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加分因素
在青山区服务的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和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等,凡服务期满(含2015年服务期满)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
(五)体检
对综合成绩入围人员,由青山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青山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察,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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