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恩施州民族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项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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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恩施州民族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项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恩施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5]8号)精神,结合本中心编制情况,经本中心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拟专项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和职位
麻醉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人事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5年7月31日后仍在读学生。
(三)具体条件
1、专业要求:麻醉学、临床医学。
2、学历及其他要求:
(1)麻醉学专业“二本”及以上并取得学士学位;
(2)临床医学专业“一本”及以上并取得学士学位;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人才。
3、年龄要求:本科生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专业人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之前(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州民族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202房间)。
(三)报名要求:应试者须如实填写《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复印);
2、原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由恩施州民族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中心通知参加能力测试。
四、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由恩施州民族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组织考官组进行面试打分的方式进行,按100分制计算。
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4月9日下午2:30。
五、体检
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由中心组织拟聘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 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在恩施州卫计委统一指导下,由中心组织实施。考察应到考察对象所在地(学校、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七、备案及聘用管理
专项招聘工作完成后,中心将专项招聘工作实施情况、《拟聘人员备案名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专项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叶年升:18971888909 王永翠:15997762233
附件
恩施州民族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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