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合肥包河区幼儿园教师招聘20人公告(3)
2、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河区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包河区教体局组织实施,人社部门提供技术指导。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组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最后一名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其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七)公示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八)聘用手续、待遇
1、本次招聘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为所聘人员办理企业养老保险,在聘期间,与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实行同岗同酬。
4、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包河区人才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管理。
六、其它
(一)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
0551-63357133 (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0551-63357296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监督电话
0551-63357823(包河区纪委、监察局)
(四)查询网站:
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
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bhrsj.baohe.gov.cn)
包河区教育体育网(http://www.bhedu.cn)。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