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汉市东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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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市东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聘3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武汉市东西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岗位(3个)
1、经济综合岗位1名(限经济学专业)。
2、信息宣传岗位1名(限汉语言文学专业)。
3、文职人员岗位1名(限文秘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发改委合同制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乐于奉献,品行良好;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25周岁以内;
4.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区发改委合同制工作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4月14日;
2.报名地点:东西湖区发改委办公室。
3.报名程序: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填写《武汉市东西湖区发改委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应聘人员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推荐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通过应聘申请确认后的应聘人员凭考生身份证到区发改委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6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
(一)笔试
1、考试试卷内容主要为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及名次在笔试后一周内发布(详见区发改委通知公告栏)。
(二)面试
1、在招聘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一般按聘用计划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考生。
2、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待定。
3、考生参加面试时,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
(三)考核
1、考核:考核工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主要是调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尤其是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确定考生的考核结果。
2、因考核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名(次)进入考核。
(四)聘用
本次招聘的区发改委合同制工作人员均实行试用期制,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间月薪1500元。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单位考评合格者,与应聘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考评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予以辞退。
(五)待遇和福利保障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待遇与我单位合同制聘用人员一致。
五、其它有关事项
对拟被聘用的考生,若招聘单位与考生所在单位发生招聘争议的,由考生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苗晶咨询电话:83083081
区发改委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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