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培训中心、信息中心招聘公告(3)
十二、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廉政网(http://www.xjjct.gov.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王晓东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纪委书记
监督电话:0991-2391991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疆廉政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疆廉政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负责解释。
附:1、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2、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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