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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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办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成立于1979年,院部坐落于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68号,是一个以应用研究为主,学科较齐全,优势突出,具有较强实力和地方特色的社会公益类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农业高新技术应用研究和科技兴农服务等工作。下设农作物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林业果树研究所、植物保护研究所、蔬菜研究所、黄瓜研究所、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农经与区划研究所、信息研究所、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中心、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保鲜中心、园艺工程研究所、设施农业研究所、创新基地管理中心等15个研究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院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26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
2、熟悉农业科研工作,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博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为3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
4、具有天津市户籍或符合进津条件,非定向、非委托培养的全日制硕、博士毕业生;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5年4月3日至4月14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hrss.gov.cn)和天津市农科院网(http://www.taas.ac.cn)上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4月19日(不少于5天)。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报名阶段我院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并将填写完的报名表与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tjnkyrshch@126.com,并在电子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学历学位+应聘单位+应聘部门+应聘专业名称”。
3、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23678655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为自报名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核或笔试人选,并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核。对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核:考核与笔试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及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核确认,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报名表中所涉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及考核
招聘岗位中,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招聘方式;学位要求为硕士和硕士及以上的岗位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的招聘方式。(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考试
1、笔试
为专业科目笔试。应聘人员初审合格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由我院组织,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2、面试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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