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招聘公告(2)
面试主要内容:面试人员采用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面试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自述,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小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数,根据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面试时间: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面试时间。
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相加后为总成绩。
(二)考核
应聘人员初审合格后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包括由报考人员做学术报告、接受面试提问及业绩评价三项内容。参加考核时报考人员采用 PPT形式(报考人员应在参加考核前做好PPT材料准备)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研究内容等方面进行自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接受考核组面试提问;考核组进行业绩评价打分。考核成绩为百分制。
各阶段考试后3个工作日后,在天津市农业科学院一楼大厅公布成绩。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核或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367865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678675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天津市现行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规定。
(二)纪律与监督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院纪委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
附件: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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