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将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招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0762—3238969;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238969。
八、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招聘职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最终成绩)。
附件1:《河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岗位职责和资格条件一览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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