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眉山仁寿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公告(3)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仁寿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28-36444444
咨询电话:
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028-36201339
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6219203
仁寿县教育局:028-36201045
仁寿县卫生局:028-36235252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仁寿县委组织部、仁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5年4月10日
附件下载: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