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青年新媒体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应聘者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内容等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入围者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五)研究决定。团省委党组会议在听取考察组汇报基础上,综合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和目标职位的要求,讨论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建议名单。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聘用干部实行三个月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工作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胜任的,不办理任何相关手续。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文明东路210号
联系人:李文录
联系电话:0898-65337207、0898-65395101(传真)
附:1.2015年海南青年新媒体中心招聘人员计划表
2.海南青年新媒体中心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共青团海南省委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