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580名工作人员公告(4)
六、总成绩计算及考核体检
(一)总成绩计算
1、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参加专业技术或管理岗位笔试的,《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为15%;《基本素质测试A》为15%。参加工勤技能岗位笔试的,《综合应用能力测试B》为15%;《基本素质测试B》为15%)。
2、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报考部分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只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的考试人员,其《综合应用能力测试A》笔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4、今年继续执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5年7月31日,“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招考,可在《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上增加5分,并计入《综合应用能力测试》成绩折算。“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具体审核办法详见省人社厅网站右侧“人力资源市场”专栏中“三支一扶”栏目《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与2015年度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有关问题的说明》(http://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pd/rlzyscc/szyf/ztzl_list.shtml)。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及时提供审核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
“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1828341。
(二)考核、体检
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根据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外增加行业体检者可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三)关于“优先”条件。《2015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有“优先”条件要求的,是指综合成绩相同时,具有“优先”条件要求的,可优先进入考核、体检、公示程序。
七、公示及报备
招聘单位应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本部门或本单位网站(省直各部门在部门网站上公示,省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各单位网站见附件3。)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公示结果等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省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的有关市(州),可参照本公告,结合各市(州)的实际,自行发布各市(州)的公开招聘公告。
十、本公告由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公告中《2015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省直各部门和省属事业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各市(州)所发布的公告,由各市(州)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2:2015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附件3:2015年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网站汇总
附件4:2015年湖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
湖北人事考试网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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