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招聘19名合同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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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招聘19名合同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19名,现公告如下:一、应聘条件及招聘人数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及招聘人数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时间: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周六下午及周日不接受报名);
3.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4.报名资料:
①《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报考有户籍限制职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属集体户口本且不方便借出的,可只提供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但在复印件上须有单位加具“与原件相符”的证明意见并盖公章;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④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代报名的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特困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按1∶3,如低于该比例则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2015年4月24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确定后,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数按各职位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函数为:
其中:x代表招聘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时间:2015年4月27日。
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政府招聘”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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