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关于上海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
一、报考条件
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者,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级别为“考三科” 。
1962 年12 月31日前出生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其学历按中专学历计算。
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
二、相应专业考试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 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报考相应专业考试,考生应持有在本市经考试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级别为“加考专业” 。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时间、 科目
2015年5月30日
0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5年5月31日
0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 个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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