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笔试后必做的十件事(6)
(二)考察
1.考察工作要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要求进行。
2.报考区直机关(参公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的考生的考察工作由区直招录机关(参公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报考盟市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考生的考察工作由盟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第十,职位调研
为了能够更好地通过面试,抑或是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职位调研必不可少。面试前对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进行调查研究,是获取有用信息的必要和有效的手段。对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不了解,会造成你在面试过程中心里没底,处处被动。求职动机是面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评价要素。主考官经常会问类似的问题:你对我们单位了解吗?你为什么来应聘?你对你要应聘的职位了解吗?你为什么应聘这个职位?假如你被录用后,你将如何开展你的工作?对于这样的问题,考生在回答每一个问题时都要有根据、有内容,从客观实际出发。这个客观实际就是指应聘单位和应聘职位的实际情况,这是回答问题的主线和灵魂。
对所要应聘的单位和职位进行调查研究,会减少你被录用以后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差,也有利于今后顺利开展工作和职业生涯的设计和开发。因此,需要考生调查了解以下几点具体问题:第一,要调查研究应聘单位的性质、主要职能、组织结构和规模。第二,要调查研究应聘单位的人员结构,如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以及人际关系状况。第三,了解有关应聘职位尽可能全面真实的信息,如工作的性质、中心任务和责任,所需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以及对兴趣爱好、个性特征、技术特长等的专门要求。第四,了解单位主管、你所应聘职位的直接上司以及可能的面试考官的个人情况,如姓名、教育程度、专业、出生地、民族、信仰、家庭、兴趣爱好等等。通过调查了解,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考生才能真正做到有备无患,有的放矢。
最后,华图网校希望上述十件事可以帮助各位备考的考生做到有备无患,顺利通过面试!想知道更多内蒙古公务员备考技巧和知识,请登录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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