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惠州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2)
(五) 报考资格审核方法与步骤
1、经审核 ,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 ,发放加盖招考单位印章的《面试通知书》(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职位的考生,发给《体能测评通知书》);
2、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审核人员要当面告知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原因,并发放加盖招考单位印章的《未通过资格复审通知书》,该职位面试对象可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如考生对取消面试资格有异议的,可当场即时向市招考公务员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该领导小组的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3、取消面试资格及放弃面试人员的情况,招考单位应上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六)其他事项
请考生按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及资料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审核。如缺席的,视同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和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为2015年4月29日、30日,请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前,带齐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体能测评通知书到惠州市警官训练处(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3号)大门口集中,逾期不到的,视弃权处理;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5日—19日。
面试地点:汕尾市。具体面试地点及职位面试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惠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zhou.gov.cn)、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网(http://zzb.huizhou.gov.cn)、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izhou.gov.cn)有关面试事项公告。
咨询电话:0752—2890801、2890835
中共惠州市委组织部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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