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滨州滨城区事业单位招聘25人公告(3)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下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全部通过中国滨城(http://www.bincheng.gov.cn/通知公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各项工作要求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43-3357371 3357172
附件:
附件1:招聘岗位及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滨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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