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委党校招聘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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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省委党校招聘单位招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委组织部批准,省委党校2015年拟采取单位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是在省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35周岁(1979年4月21日至199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全日制高等院校(不含国外院校)2014、2015年普通类毕业尚未派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初始学历为本科,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与招聘岗位其它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单位招聘岗位(3名):教研岗位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资格审查等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
2、除通过上述网上报名外,还可以采取传真方式报名。传真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5月8日,每天上午9:00-下午16:30,节假日除外。传真电话0311-85931959,由省委党校人事处受理。(单位招聘岗位不需交纳报名费。)
传真报名,需在省委党校网站(http://www.hebdx.com/)公告栏下载打印,并填写《中共河北省委党校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单位招聘岗位报名表》(须本人亲笔签名),填写完整后,将报名表、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通过上述传真报名,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免冠照片,发送至 rsc8132@163.com电子邮箱。
凡审核确实符合公布条件的,可进入考试环节。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开考比例:原则上岗位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确属紧缺专业的,可适当放宽比例。
五、考试
1、专业能力测验
测验人员范围:硕士考生需参加专业能力测验,博士考生直接参加试讲。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验方式:不同岗位专业考生分组测验,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理论,以及运用专业理论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测验分个人阐述和自由辩论两个步骤进行。评委按照评价要素进行评价,并量化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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