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招聘公告(2)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人事科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人事科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但达到岗位招聘人数的,经报人社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人事科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上午9:00—11:00。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5月11日在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政务公开栏张贴。
(三)技能操作测试
技能测试即对应聘者进行临床基本技能的测试。应聘者经抽签确定测试项目,由评委按照评分标准给出测试分数。技能操作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技能操作成绩在我单位四楼政务公开栏张贴。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评分标准给出分数。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次日在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政务公开栏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考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技能操作测试的成绩按照4:3:3的权重计算出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人事科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及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四楼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直属机关第二门诊部人事科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227502(省直二门诊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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