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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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成立于1981年,隶属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河北省技术力量最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城乡规划设计研究单位,具有城市规划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给水、排水、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乙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乙级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文物保护勘察设计乙级资质和河北省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书。2006年通过了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业务领域涵盖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城乡规划研究和区域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工程咨询、市政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等。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5年4月2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5年4月2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4月27日。报名程序、方法及资格审查等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请查阅《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
(1)网上审查:由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缴费:网上报名后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到我院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缴费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9:00—5月6日下午 17:00。具体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槐中路234号,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财务处(205房间),联系电话:0311-85815431。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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