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南通市海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60名)(2)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5月13日09:00至5月15日12:00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有问题,请与南通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513-5900025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闭卷考试。笔试科目详见《海安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5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详见http://www.jshrss.gov.cn/xwzx/ztbd/2015sydwap/ksdg /201504/t20150403_185500.htm)。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二)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交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体检。体检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报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