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招聘公告(2)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参考浙江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我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zstec.com.cn,通知公告栏);
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网站(http://kjt.zj.gov.cn,通知通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人事处):0571-8705401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我中心办公室。
单位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4楼(邮编:310014)
咨询电话:0571-87973767
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15年4月15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