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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2)

A+ A- 2015-04-24 17:44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叶小洁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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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由学校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行负责,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在丽江师专行政楼、教学楼公示栏、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88—3196016(丽江师专纪委办)

  0888-3196037(丽江师专监察审计处)

  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

  邮编:674199

  学校网址:http//www.lj-edu.cn

  邮箱:ljszrsc@163.com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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