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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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在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从事综合部门辅助岗位工作,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本次招聘共2类职位78人。(详见招聘简章)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文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参照现行机关工勤人员标准(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核定。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昆明市户口;
2.截止2015年4月24日,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6.以下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2-5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户口限制:
(1)取得英语六级证书及以上的;
(2)取得缅语、泰语、越语小语种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的;
(3)取得法医或法医学、化学分析与检验、新闻采编与制作、临床医学(限男性)等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职位条件
详见招聘简章。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3日至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报名无效。
报名地点:昆明市人力资源市场(昆明市民航路229号)。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注意事项:
①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岗位代码、身份证号)。
②报名时需提交《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文职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后)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并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签名盖章),携带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等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③已就业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④报名时还需递交《官渡公安分局招聘文职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请考生自行下载并认真如实填写。
⑤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低于3:1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计划。
(二)笔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书面测验。
方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范围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9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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