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辽宁朝阳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聘用。
(三)成绩计算
1.报考普通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各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报考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的学科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
七、相关要求
1.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一旦确立聘用关系,5年内不得向本县行政辖区外调动。
附件:1、2015年朝阳县人民医院招聘普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岗位计划表
2、2015年朝阳县人民医院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岗位计划表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