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宜昌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市规划局制定,在面试7日前报送市人社局审定备案后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面试内容以结构化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考官选派按人社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市规划局通过发公告或者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市人社局网及市规划局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市规划局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市规划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市规划局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政策监督电话:0717-6056626;举报电话:0717-6056819;报名咨询电话:0717-6302396。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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