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荆门市市直中小学招聘教师28人公告(2)
六、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如有弃权,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按照应聘科目与说课科目对应的原则,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满分100分,现场考核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七、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有另增行业体检者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应书面说明理由,并报市人社局核实确认后,再按分数从高到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九、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
政策咨询电话:0724—2332968
考务咨询电话:0724—2633800
监督举报电话:0724—2373039
荆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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