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昆明市盘龙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公告(3)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0871--63177972
昆明市盘龙区监察局:0871—63165865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1—65614685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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