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3)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5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是指2015年毕业(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或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列为拟聘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期间最初十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网站(www.gddx.gov.cn)查询。
(五)本招聘公告由我校(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校(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0-83835024、83122648
附件:1、《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个人简历》
4、《考生查分登记表》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广东行政学院
2015年4月24日
广东行政学院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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