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省金昌市纪委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应聘者的综合成绩,通过金昌党建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按招聘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部门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兑现相应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正式聘用后,5年内不得调离。
六、其他事项
所有报名参与公开招聘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招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纪律处分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公开招聘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公告及其他有关信息,在金昌党建网、金昌日报和招聘单位发布。
金昌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935-8319822
金昌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935-8237608、12380
政策咨询电话:0935-8316866、0935-83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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