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渝北区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招聘3名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暂定为2015年5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管理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共200分。
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职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3.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50%+《管理基础知识》×50%。
4.笔试成绩按规定在渝北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www.ybr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比例为1:2,进入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额(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招聘岗位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对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区人力社保局应写出书面报告,并报送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实施,区监察局负责监督。
2.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如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规定执行,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且面试合格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五)考察
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会同镇(街道),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性等情况,并再次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该回避的情形等。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所任职务、任职年限、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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