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9名专业教师、实训教师公告(2)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完成,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详见附件1,各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会计实训教师和邮轮管理实训教师岗位需先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按2门科目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说课、实操成绩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办法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95012,2095011,监督电话:0580-2095018。
附件:
1.2015年上半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计划表
2.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29日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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