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市教育局属事业单位招聘1名工作人员公告(2)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及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http://rsc.nbedu.net.cn/)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宁波市教育局会同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列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教育人事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属于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89183384(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符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83361
附件:宁波市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9日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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