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奉化市第二次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教师和校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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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奉化市第二次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教师和校医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质师资,根据我市中小学师资现状和市政府批准的2015年教师招聘计划,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和校医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校医。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奉化市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与原单位解聘后才能报考。
三、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奉化市人事培训中心(锦屏南路221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事先从奉化教育网(www.fhedu.net.cn)上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报名时上交。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带资料:原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及有关荣誉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带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不作要求的除外)。其他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证明、普通话合格证书、有关执业资格证书(不作要求的除外)。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都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应聘校医的人员和2015届毕业生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其他人员按教师资格认定的或按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国考”笔试、面试合格证书的学科报考相关职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考务费40元。
(4)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上交复印件一份。
(5)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需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同一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一定比例: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聘计划数在4人及以下、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招聘计划数在5人及以上、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职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核减和取消招聘职位数将于5月5日在奉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jfenghua.si.gov.cn)、奉化市人才网(www.fhhr.com.cn)和奉化教育网(www.fhedu.net.cn)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
1.笔试
报考人员于5月7日下午1:30-4:00到奉化市人事培训中心三楼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初定为5月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校医职位笔试考试范围为学科专业知识,其他学科笔试考试范围为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的,以60分为笔试合格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以平均分为笔试合格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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