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广东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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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广东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省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15年上半年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详见附件1《2015年上半年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身体条件,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上半年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岗位表》)。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如设为具体专业的,应聘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表述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具备应聘该岗位资格;如设定到学科类目的,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年版)》(附件2)进行界定,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目录中相近学科确定学科类别。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修读课程、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 “社会人员”,指除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名。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四)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或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3、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人才网”(http://www.jobjm.com),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20日。
(三)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者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jmsyyzp@qq.com。
(四)报名资料
1、已填妥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提供以下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2、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
3、社会人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国驻外领使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或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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