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2)
(二)资格审核
1.审核内容:为确保量化测评的公正有效,各审核机构应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提交的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特别是量化测评标准表涉及到的八项内容。
2.审核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学生提供齐全相关材料后,各审核机构即可开展资格审核工作。
3.审核机构及方式:
(1)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外省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报所在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各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本院校所有报名学生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地址详见附件6)。
(2)省外高校的广东生源应届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报广东省人才服务局资格审核。省人才服务局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此类学生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
(3)广东生源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应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到所在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资格审核。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并在网上确认,然后将本地区此类学生名单汇总表(直接在网上生成并打印)加盖公章,并按要求将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地址详见附件6)。
4.2015年5月28日18:00前,各审核机构要完成资格审核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省“三支一扶”办,逾期系统将会自动注销缺少纸质材料人员的报名资格。
5.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和报名学生,在网上填报和提交信息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直接与专题网站工作人员(刘工程师)联系解决,电话:020-37607181、37605622。
(三)资格复核
1.5月29日至5月31日,省“三支一扶”办将对各审核机构报送的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同样是核对《报名登记表》信息与相关纸质材料的真伪以及是否匹配。
2.对资格复核合格的学生,6月1日,省“三支一扶”办将通过系统发给通知短信。6月3日18时前,收到通知短信的学生,应使用个人账号登陆专题网站,对自己能否在规定的时间到所报岗位报到并参加2年时间志愿服务作出最终的确认。
3.在规定时间确认参加的,系统将自动确认为今年“三支一扶”计划备选对象;确认不参加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确认的(以在网站反馈时间为准),系统将自动注销其报名资格。
(四)量化测评
系统将对确定的备选对象,按照测评自动进行评分和排名。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得分相同者,按网上报名首次提交成功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
(五)确定招募对象
1.6月4日,系统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且已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详见附件2)证明体检合格的备选对象,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对各个岗位排第一位、且未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学生,系统当天将发给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10天内(即6月14日18时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体检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体检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4)。
2.6月15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一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备选对象的岗位,自动递补排名第二位的为备选对象。递补的第二位如已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系统将直接确定为招募对象。若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系统将发给体检通知短信,要求其在10天内(即6月25日18时前)按要求体检,按时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证明身体合格的学生,将被确定为招募对象;逾期未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送达的,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备选对象资格。
3.6月15日,系统递补岗位排名第二位的备选对象后,将开始对无递补人员的空缺岗位进行人员调剂。办法是: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的、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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