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省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3)
4.6月26日,系统将对排名第二位但因体检原因被取消资格的,进行递补调剂。办法是:优先从报本岗位的、并有符合要求的《体检表》的人员中顺序递补;如本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系统将按空缺岗位的排序和要求,对本人同意调剂的、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重新进行量化测评,自动进行排名,排第一位的确定为该岗位的招募对象。
(六)公示
1400个招募对象名单将于6月27日-7月1日在广东人社网、广东人才网和专题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派遣对象,并由省“三支一扶”办采取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本人。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募对象资格。空出的岗位,系统将继续在本人同意调剂的、并已提交了符合要求的《体检表》身体合格的所有备选对象中补选,补选名单将在专题网站上公布。
五、派遣培训
(一)7月6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印发《广东省2015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计划》,将参加今年“三支一扶”人员名单分配到服务地的县(市、区)人社局,并督促县(市、区)人社局及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和住宿场所等。
(二)7月13日前,“三支一扶”大学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社局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要提前主动登录专题网站报告情况,并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未主动报告或逾期不到的,将视为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并作为今后省内选人用人的一项参考内容。
(三)7月14日-15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社局根据《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实际,对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应及时安排“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志愿岗位开展工作。确需变动志愿岗位的,需经“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本人书面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批准。
咨询电话:020-37607181、37605622、83133951。相关表格请登录以下网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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