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方案(2)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技能操作: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
应聘水生生物监测岗位(B3):采用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技能操作各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技能操作: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动手操作能力等。
应聘环境科研岗位(C1、C2):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731-85622727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人事科0731-82592108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人力资源部0731-84448496
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人事科0730-8879658
监督电话: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纪检监察室0731-85698036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教育处0731-85698004
附件:2015年湖南省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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