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肇庆市四会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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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肇庆市四会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3名)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四会市城中街道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等6个事业单位6个岗位共招聘13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2015年上半年四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一般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个别岗位放宽到高中)。应届毕业生指 2015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含2013年、2014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0 日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非本市(肇庆市)户籍(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非广东省户籍(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四会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省统一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任职2年后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上述人员请于5月20日至21日(2 天)上班时间到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南路13号)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加分申请及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或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一般为18至35周岁(1979年5月20日至1997年5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限制;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和入户籍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即2015年5月20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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