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广播电视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2)
6、报考资格初审通过的名单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将由学校人事处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同时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学校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有职称或获得地 (市)级以上奖历的,提供职称或获奖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
3、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内容。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公告。应聘人员可登陆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站查看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广播电视大学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拟聘用人员属于2015年应届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在2015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境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凡属于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212808董老师。
附件:宁波广播电视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广播电视大学
2015年5月4日
2015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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