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杭州市滨江区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会员招募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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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杭州市滨江区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会员招募50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依靠广大市民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根据市食安办《关于加快我市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杭食安办〔2015〕9号)文件要求,决定成立杭州市滨江区食品安全监督协会,在全区招募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会员,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
全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社会群众,可以是消费者,也可以是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招募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关心食品安全工作,热心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
3.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联系群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4.身体健康,符合群众监督工作要求,年龄一般在18至65周岁(特殊情况除外);
5.目前在职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行政机关人员、各级食品安全网格工作人员(如协管员、信息员等)除外。
二、招募人数
全区范围内招募50名以上会员, 平均每个街道推荐会员3名以上。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1日-2015年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自愿与各相关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符合条件并有意参与此项义务工作的人士,请到滨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杭州市滨江区食品安全监督协会入会资格审查表》(见本公告附表),并填写好相关内容后,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相片两张,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直接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7室食品综合协调科进行现场报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滨江区江陵路609号)。
四、会员职责和义务
根据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会员管理办法规定,会员相关职责和义务如下:
(一)职责
1.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情况;
2.监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3.提供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和餐饮服务等领域违法行为和相关违法案件的线索;
4.反映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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