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杭州市滨江区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会员招募50人公告(2)
(二)义务
1、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召集的群众监督会议以及组织的相关活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2、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泄露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活动内容。
(三)纪律
1.开展监督等工作必须持有有效证件;
2.不得持证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3.不得与被监督对象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关系,不得接受或者向被监督对象索取财、物等好处。
五、其他
(一)报名截止后,报名人员由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初审经食品安全监督协会审核同意后颁发会员证。
(二)区食品安全监督协会会员工作属于社会志愿服务,无相应报酬。对做出显著成绩的群众监督员或举报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有功人员可以按照有奖举报制度的规定予以奖励。
(三)本公告内容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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