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东莞市羽毛球运动中心招聘运动员12人公告(2)
(五)体检
经选拔确定的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不再安排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东莞市羽毛球运动中心将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东莞市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我单位运动员岗位管理,与我单位签订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并执行《东莞市羽毛球运动中心招聘运动员及相关管理工作方案》有关规定。
年龄不足16周岁的聘用人员,在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确认后,与我单位签订优秀运动员聘用合同。
(九)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四、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联系电话:23668889转2020,13527980270;
联系人:谢丽娟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水濂大道东莞市李永波羽毛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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