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信宜市职业技术学校特招教师4人公告(3)
(三)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信宜市教育局网站和信宜市教育局人事工作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本人入职所需的人事档案及有关资料,否则,不予聘用。
七、待遇
1、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按国家有关政策计发工资。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和参加新教师培训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教师,享受同类正式教师工资待遇。
2、被聘用人员如申请调动,必须在安排任教的学校服务满五年以上。
八、组织管理
由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宜市教育局和信宜市职业技术学校成立招聘教师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联系电话:信宜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8815211;信宜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8814674;信宜市职业技术学校:0668-887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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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宜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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