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聘人员(非教学岗位)公告(2)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的办法进行。由我院安排进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应届毕业生根据具体情况,如需实习则安排在所在部门实习2-4周,实习期考核同时作为考核重要组成部分。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招聘单位网站(http://www.znszy.com,招贤纳才);
2、主管部门网站(,人事处--"文件通知");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供销社人事处:0571-87067960;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直接咨询。
电话:0575-88378061
附件:
1、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2015年非教学岗位招聘计划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点击浏览该文件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
2015年5月12日
2015年5月1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