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季度重庆市奉节县(考核)招聘12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
4、公开招聘拟招聘岗位名额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5、领取《准考证》:
考生(考核招聘除外)凭身份证于2015年5月30日下午14:00-17:30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到报名点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及准考证号后四位号码(2015年5月28日20:00后可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见现场指示牌,愈期作弃权处理。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5月3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测试。附件1所列岗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附件2所列岗位公共科目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该科目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50%)和《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50%)。专业科目测试内容见《一览表》。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作答,分值各为100分。
《综合基础知识》、《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大纲以2015年2月11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2、面试
(1)考核招聘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纪检监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于2015年5月28日8:00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有关证件尚未取得的,可凭学校有关证明)及本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具体地点电话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考核,考核结果当场公布,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2)公开招聘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凡考生笔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岗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其余各岗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如按照1:1.5比例计算进入面试人选出现小数点的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达不到面试比例且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分项计算,总分及分项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时,加试综合基础知识)。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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