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开封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纳入编制管理工作人员简章(3)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招聘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者,招聘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予以辞聘。
九、纪律与监督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坚持公示制,凡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371-23861510
举报电话: 0371-23861513
本招聘简章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开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5月13日
附件:1.2015年开封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纳入编制管理工作人员计划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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