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1200人公告(2)
2. 报名结果查询
考生须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北省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笔试时交监考人员一份、面试时交市(州)党委组织部一份、本人留存一份。报名登记表需加盖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党组织公章,应届毕业生需加盖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3. 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6月13日上午,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6月8日9:00至13日9:00,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的,须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出具证明)和经学校(单位)审核的《湖北省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以上证件未带齐全的,不得进入笔试考场。考生进入笔试考场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取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和《湖北省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180分钟。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可能出现的任何以所谓命题组、专家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全省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以市(州)为单位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省委组织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部分市(州)仍达不到比例的,征求应聘人员个人意愿,适当进行调剂。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发布。6月下旬,以市(州)为单位组织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市(州)党委组织部统一发布。
5. 考核
面试结束后,各市(州)将考生面试成绩报送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最后得分,并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名单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示。7月上旬,各市(州)统一组织考核,由市、县党委组织部会同教育、人社等部门派出考核组,到应聘对象毕业学校、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全面了解其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重点考察应聘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吃苦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能力等。考核结束后,由市(州)委组织部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确定拟选聘对象。在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学历和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大学的优秀毕业生优先选聘,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选聘。同时,回原籍所在县(市、区)工作的优先选聘。
6. 体检
各市(州)委组织部对拟选聘对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比照公务员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聘。体检结束后,以市(州)为单位将拟选聘对象名单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聘对象。
7. 培训与录用
岗前培训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各市(州)向县(市、区)分配选聘人员,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与选聘对象签订聘任合同。全省统一培训后,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岗前培训。
全省岗前培训结束后,选聘人员未按市(州)、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岗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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