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
8、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此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 [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各招聘单位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请登录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岗位1501至1524: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技能测试与面试按30:40: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技能测试与面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5月30日(星期六)9:00—11:30。笔试具体地址及考室将在考生准考证上标明。考试内容为岗位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
2、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复审进入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将在技能测试前一周公布在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技能测试,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该岗位工作相关的实践操作能力。
3、面试:面试合格线为70分。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岗位1525至1527: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与面试按50: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1、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务有关安排与岗位代码为1501-1524岗位相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三)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和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各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与面试按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1、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务有关安排与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各岗位安排相同。笔试内容为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各招聘单位的笔试、资格复审、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网站(网址:http://www.fjidc.org.cn)。
六、考核、体检和公示
1、考核、体检: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同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人选将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组织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联系电话0591-8683527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591-87846592)将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指导。
八、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拟聘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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