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厦门市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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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厦门市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协管员等非在编工作人员26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考非在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5年5月11日-5月19日)。将厦门市海沧区公开招考非在编人员信息在厦门人才网 (www.xmrc.com.cn)、厦门市海沧区政府网(www.haicang.gov.cn)、海沧区人才网(www.hcrc.com.cn)上发布。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部分考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报名后不得更改,并以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1、报名地点: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培训研修中心教室2(地址:湖滨东路319号A座三楼);
联系人:王建源、申兴华,联系方式:0592-5335759、5173960。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5月19日工作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张。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应凭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准考证发放:考试前二天发放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领取(可以代领,需持有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人才网“机关事业招考”栏位通知。
3、资格审查。本次招考报名时根据各岗位所需条件及材料接受考生报名,笔试前不做考生资格初审,在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测试考生综合知识和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厦门人才网“机关事业招考”栏位通知)。
每个岗位按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不足1:3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参加面试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为考试主要内容,实行当场评分。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即公布该岗位成绩。
3、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在厦门人才网公示三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和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与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厦门人才网“机关事业招考”通知)
1、体检和考核人选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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